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拒絕了 Coinbase 在正在進行的法律糾紛中提出的臨時上訴請求,理由是 Coinbase 對上訴問題進行了操縱,以符合 28 U.S.C.§ 1292(b) 的法律標準。

5 月 10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向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明確表示,“Coinbase 試圖操縱上訴問題,將其強行納入美國法典第 28 章第 1292(b) 條規定的可證明問題,但這種做法是自欺欺人的。”

爭議的核心圍繞着 Coinbase 對豪威測試的不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使用豪威測試來確定某項發行是否符合證券資格。

SEC 的文件重申了 Coinbase 對該測試和現有證券法規的反對態度,暗示 Coinbase 對其業務進行結構化是爲了避免合規成本,SEC 的評論總結道:“Coinbase 只是不喜歡這個答案。

既然已經創造了天氣,Coinbase 現在就不能抱怨下雨了。”

4 月 12 日,Coinbase 提起上訴,質疑投資合同需要售後義務的觀點。

這引發了一場爭論,即這是否是一個控制問題——一個可能影響訴訟結果的重要法律問題。

SEC 反對這一上訴,認爲 Coinbase 未能對“合同承諾”的構成做出一致的解釋。

該機構強調,過去 80 年來,沒有任何法院要求過此類售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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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Coinbase 仍然無法提出該理論的單一、連貫的版本,它現在聲稱該理論提出了一個控制性問題。”

此外,SEC 認爲,Coinbase 提出的新的法律測試以及對法院先前判決的異議並不能成爲上訴認證的理由。

文件指出,“僅僅因爲 Coinbase 提出了一項新的法律測試,並且不同意法院對該測試的拒絕,就沒有必要進行臨時審查。”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 2023 年 6 月對 Coinbase 提起法律訴訟,指控該交易所上架 13 種其聲稱是證券的代幣,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Coinbase 堅稱其平臺上的交易不屬於證券監管範圍,這一立場遭到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直接反對,3 月 27 日的法庭文件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爲其中一些交易根據聯邦法律構成“投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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