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法官以違反美國洗錢法爲由判處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四個月監禁。

檢察官曾建議判處這位前幣安首席執行官三年有期徒刑,因爲他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任職期間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劃,他對此表示認罪。

法官理查德·瓊斯 (Richard Jones) 表示,沒有證據表明趙長鵬“曾被告知”幣安的具體非法活動,駁回了檢察官將刑期從 18 個月增加到 3 年的請求。

對於美國當局來說,四個月的刑期和數十億美元的罰款似乎只是一個輕懲罰,因爲美國當局在過去六年裏一直在調查這位前高管及其加密貨幣帝國。

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區塊鏈創新中心高級法律講師 Aaron Lane 告訴 Cointelegraph:“一般威懾似乎是監禁期限背後的主要理由。”

Lane 表示,美國對趙長鵬提出指控“是合理的”。Lane 補充說,儘管這些指控很嚴重,但它們“屬於監管性質”,與 FTX 聯合創始人 Sam Bankman-Fried 的欺詐罪名沒有直接可比性,後者被判處 25 年監禁。

然而,加密領域內外的許多人都質疑,爲什麼這兩個行業領導者在美國法律體系中受到如此不同的待遇。

與此同時,繼 2024 年多次拒絕 Binance.US 許可之後,俄勒岡州已成爲第六個撤銷、暫停或拒絕續簽 Binance.US 在俄勒岡州運營許可的州。

尼日利亞法院推遲對幣安高管的審判

代表幣安的律師表示,他們尚未收到推進涉及該公司、其金融犯罪合規負責人 Tigran Gambaryan 和地區經理 Nadeem Anjarwalla 的洗錢案所需的文件。

該審判原定於 5 月 2 日開始,但據報道,法官將審判延期至 5 月 17 日,以便法律團隊審查文件。

此次審判與尼日利亞經濟和金融犯罪委員會對幣安、Gambaryan 和 Anjarwalla 提出的逃稅指控無關。所有當事人均對洗錢案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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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e 創始人承認洗錢 90 億美元

加密貨幣交易所 BTC-e 的聯合創始人亞歷山大·文尼克 (Alexander Vinnik) 承認犯有洗錢罪。此前,一項更廣泛的調查揭露了該交易所在 2011 年至 2017 年期間存在大量非法活動。

美國司法部(DOJ)表示,在 Vinnik 領導期間,BTC-e 處理了超過 90 億美元的交易,全球用戶羣超過一百萬,其中美國用戶衆多。

司法部強調,該平臺被用於清洗從各種犯罪活動中獲得的資金,包括計算機黑客攻擊、勒索軟件攻擊和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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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指控 Roger Ver 涉嫌稅務欺詐

美國司法部宣佈對比特幣早期投資者羅傑·維爾 (Roger Ver) 提出指控,他被許多人稱爲“比特幣耶穌”。西班牙當局以美國刑事指控爲由逮捕了維爾,罪名包括郵件欺詐、逃稅和提交虛假納稅申報表。美國政府指控維爾未能報告出售比特幣和其他資產的資本收益,從而騙取了美國國稅局約 4800 萬美元。

根據起訴書,Ver 涉嫌在 2017 年 6 月(著名的牛市之前)控制了大約 70,000 比特幣 (BTC),並以 2.4 億美元的價格出售了許多比特幣。美國官員表示,他們計劃將 Ver 從西班牙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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