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說獲悉,南京檢察院披露案例:2016 年至 2018 年某公安局人員海某獲取到案件中含有比特幣信息的涉案電子數據,交給網絡安全公司人員季某某鑑別,季某某破解上述比特幣密鑰並盜竊部分比特幣,海某多次向季某某索要現金共計 450 萬元,並向季某某索要比特幣 200 枚,時價 1200 餘萬元。海某等被逮捕後,辦案單位進行變現,得款人民幣 4822.72 萬餘元,並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