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會主席 Rufat Aliyev 爲首的阿塞拜疆加密商會領導層參加了近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庫舉行的國際高科技峯會 InMerge。在與阿塞拜疆領先公司董事的峯會上,大量討論了阿塞拜疆加密貨幣行業的立法方面。

照片中是阿塞拜疆最大銀行的行長,他們正在等待中央銀行頒發加密貨幣交易許可證。

考慮到談判過程的重要方面,阿塞拜疆密碼商會得出以下結論: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在開始加密貨幣活動(區塊鏈技術、比特幣挖礦等)之前都必須分析阿塞拜疆共和國的加密貨幣法律.)。關於阿塞拜疆的加密貨幣法,首先必須指出的是,任何國民或外國人都可以參與加密貨幣活動,即阿塞拜疆的比特幣開採。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加密貨幣是阿塞拜疆的法定貨幣。

關於與阿塞拜疆共和國加密貨幣法相關的具體問題,必須指出的是,這是一個新穎且不受監管的問題。區塊鏈技術和加密貨幣概念在法律領域是現代的,在這方面,該領域沒有直接的監管法案。然而,阿塞拜疆共和國的立法並非完全不瞭解加密貨幣的概念。因此,該立法僅在一項立法中提到了這一概念,並確定了一項具體的相關事項,該事項被指定爲阿塞拜疆中央銀行批准的“保證金交易條例”。該規定第 7.2 條規定:“投資公司根據差價合約向其客戶提供的信貸最高金額確定如下:…… 7.2.4。 標的資產爲加密貨幣(數字貨幣)的差價合約爲 2:1。”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