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月的等待,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被判較輕刑期,原因如下。

  • 幣安創始人趙長鵬被判入獄。

  • 趙長鵬的減刑幅度引發了整個產業的質疑。

  • 分析家稱最近的裁決是不公正的。

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去年 11 月因違反反洗錢法併爲受制裁個人提供非法交易便利而被定罪後,過去幾個月一直捲入美國司法部的法律糾紛。

作爲震撼加密貨幣行業的最大法律案件之一,CZ 的定罪導致了重大制裁,包括高達 43 億美元的罰款和他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

儘管刑罰很重,趙某仍沒有逃脫懲罰,並且他被判處額外的高額監禁。

在等待判決數月之後,美國法官理查德·瓊斯終於結束了這起法律案件,儘管出現了令人驚訝的轉折。

趙長鵬的驚人判詞

與承諾的重刑相比,瓊斯法官僅判處 CZ 四個月監禁,因爲他承認違反了美國反洗錢法。

另請參閱: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因財務不當行爲僅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瓊斯法官在爲該裁決辯護時聲稱,該判決嘲諷了檢察官建議的 3 年刑期,並且低於聯邦法律規定的一到兩年的最高刑期,對這位前首席執行官來說是適當的,理由是沒有證據表明他“知情”交易所的非法活動。

趙的行爲和聲譽也是量刑的重點。

儘管檢察官辯稱,他故意採取“道歉勝過許可”的方式來規避規定,但瓊斯法官強調,他的行爲是負責任的,並且表現出謙虛的性格。

“法庭認定被告已承擔責任,”法官表示,並補充道,“法庭需要努力判處適當合理的刑罰。”

據信,趙立堅的道歉以及其家人 160 多封尋求寬大處理的信件等因素影響了瓊斯法官的判決,導致這位被罷免的首席執行官只獲得了最短的定罪時間。

趙長鵬的刑期減免與美國另一起重大加密貨幣法律案件形成了鮮明對比。

CZ 的判決與 SBF 的判決有何不同

2023 年 11 月,美國司法部對趙長鵬 (Changpeng Zhao) 和 Sam Bankman Fried (SBF) 定罪,這標誌着歷史的終結,因爲這兩位都曾是該行業的巨頭。

然而,CZ 的刑期僅爲 4 個月,而 SBF 卻在 2024 年 3 月 28 日被判處 25 年監禁,這引發了關於兩者之間巨大差異的爭論。

他們罪名的嚴重性決定了量刑的差異。與趙立堅不同,趙立堅的指控僅僅集中在監管違規行爲上,而SBF 則被判犯有多項金融欺詐罪,包括電信和證券欺詐以及洗錢陰謀。

此外,SBF 被判犯有挪用用戶資金並給用戶和整個行業造成超過 80 億美元的損失的罪行,而 CZ 案件中並不存在這一罪行。

幣安一再重申用戶資金的安全,這爲該交易所和首席執行官在監管方面提供了優勢。

趙長鵬的財富和影響力受到關注,這是其任期縮短的另一個原因。

針對幣安的指控之一是爲恐怖組織提供非法交易,分析人士譴責對他的輕判是冤假錯案。

儘管該判決結束了他的法律糾紛,但這位前首席執行官仍然無法重返交易所,因爲他11月份的罷免是最終決定。

考慮到趙長鵬被定罪的嚴重性以及美國司法部所著稱的相當嚴格的做法,僅僅判處他 120 天的刑期對他來說是一種勝利,因爲他很容易擺脫困境。

CZ 發表了判決後聲明;閱讀本文以瞭解他分享的內容:

“我會服刑”:幣安創始人展望出獄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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