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聯邦法官以違反美國洗錢法爲由判處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四個月監禁。

4 月 30 日,在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舉行的聽證會上,理查德·瓊斯法官判處趙長鵬四個月監禁。檢察官建議判處這位前幣安首席執行官三年監禁,因爲他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任職期間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 (AML) 計劃,趙長鵬於 11 月對此認罪。趙長鵬的律師要求對他進行緩刑。

據法庭報道,瓊斯法官表示,沒有證據表明趙長鵬“曾被告知”幣安的具體非法活動,駁回了檢察官將刑期從 18 個月增加到 3 年的請求。在最後的辯論中,政府律師表示,趙長鵬在幣安的做法是請求原諒而不是請求許可,他不應該被允許從自己的行爲中獲利。

檢方代表凱文·莫斯利表示:“監禁是必要的,它反映了罪行的嚴重性。”他隨後補充道:“這裏的緩刑將激勵其他人違法,並且儘可能大規模地這樣做。”

趙的律師引用了提交給法庭但未向公衆公開的文件中的信息,作爲法官在量刑時考慮的“令人信服的因素”。他的法律團隊辯稱,瓊斯法官可以判處少於六個月的緩刑,聲稱他的財富可能會使他成爲監獄的目標。

在被判刑之前,趙長鵬爲自己的行爲道歉,並表示“自己有很多安靜的時間來思考和反省”。他還表示,自己對幣安未能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承擔責任。

該聽證會最初從 2 月份推遲,以跟進 FTX 前首席執行官 Sam Bankman-Fried 的宣判,後者於 11 月被判犯有七項重罪。法官判處 Bankman-Fried 25 年監禁,但他的律師已就定罪和判刑提交了上訴通知。

許多出席 CZ 聽證會的人表示,此次聽證會並不像 Bankman-Fried 的審判或宣判那樣引人注目,後者在紐約市法院外吸引了大批人羣。司法部律師也反對將這兩位加密貨幣大鱷進行比較,並補充說,這些罪行與他們的個人性格無關。

趙長鵬辭去了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並承認了重罪指控,這是與美國當局達成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根據協議,幣安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用於“民事監管執法行動”。該協議並未影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 2023 年 6 月對幣安、Binance.US 和捷克共和國提起的正在進行的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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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1 月辭去首席執行官一職後,趙長鵬表示他計劃“遠離推特”,也沒有公開評論這起刑事案件。今年 3 月,他推出了 Giggle Academy,一個針對年輕人的與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相關的教育項目。趙長鵬離職後,幣安前區域市場負責人 Richard Teng 成爲首席執行官。

繼 Bankman-Fried 和趙之後,Alex Mashinsky 將成爲加密貨幣領域下一個面臨刑事指控的重要人物之一。這位前 Celsius 首席執行官在美國的刑事審判定於 2025 年 1 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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