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尋求對趙判處 36 個月監禁,突顯了他根據《銀行保密法》所犯下的罪行的嚴重性。此外,週二提交的量刑備忘錄建議處以 5000 萬美元的鉅額罰款。
針對趙的司法程序遭到拖延。對他的宣判已推遲至4月30日。自去年首次出現在西雅圖以來,趙一直未能返回與伴侶和孩子們居住的迪拜。
#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