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足球明星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 (Cristiano Ronaldo) 遭到原告的集體訴訟,原告聲稱他們因其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推廣而遭受損失。

11 月 27 日向美國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稱,羅納爾多“與幣安合作,推動、協助和/或積極參與未註冊證券的發行和出售”。

#Binance 於 2022 年中期與羅納爾多建立了多年合作伙伴關係,以推廣他自己的一系列非同質化代幣 (NFT),其中這位足球明星的至少三個收藏品與幣安有關。

投訴稱,註冊了 Ronaldo 的 NFT 的用戶更有可能將幣安用於其他目的,例如投資他們聲稱的未註冊證券,包括幣安的 $BNB

投訴人稱,“羅納爾多的促銷活動通過鼓勵他的數百萬追隨者、粉絲和支持者通過幣安平台進行投資,招攬或協助幣安招攬對未註冊證券的投資。”

投訴稱,羅納多因其影響力和影響力而成為幣安日益受歡迎的關鍵部分,在社群媒體上擁有 8.5 億粉絲。他們聲稱他的 #NFT 銷售在推廣交易所方面“非常成功”,首次銷售後一周,幣安的搜尋量增加了 500%。

該訴訟稱,羅納多知道或應該知道“#Binance 出售未註冊的加密貨幣證券”,因為他擁有“投資經驗和獲取外部顧問的大量資源”。

該訴訟引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的指導意見,警告名人需要披露因推廣加密貨幣而收到的付款,但訴狀稱羅納多​​沒有這樣做。

集體訴訟原告是邁克爾·塞茲莫爾(Michael Sizemore)、米奇·馮達拉(Mikey Vongdara)和戈登·劉易斯(Gordon Lewis),他們尋求損害賠償和支付律師費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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