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爾·摩根 (Bill Morgan) 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加密貨幣的分類仍然取決於發行和銷售環境。

  • 行業領導者就是否需要更清晰的 SEC 指導方針來指導加密監管環境產生了分歧。

  • 摩根還表示,代幣註冊將是一個很好的監管解決方案。

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加密訴訟負責人拉丹·斯圖爾特 (Ladan Stewart) 認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加密貨幣是否爲證券的判定取決於其發行和銷售的背景。斯圖爾特補充說,雖然某些加密資產可能表現出一些與傳統證券相似的特徵,但它們的分類最終取決於其分佈的具體情況。

然而,斯圖爾特的觀點遭到了 OxPolygon Labs 首席法律和政策官麗貝卡·雷蒂格 (Rebecca Rettig) 和 DLx Law LLP 聯合創始人劉易斯·科恩 (Lewis Cohen) 的反對。雷蒂格表示,SEC 的做法造成了模糊性,需要更透明的監管框架。

科恩支持這些觀點,並呼籲提高透明度以促進行業創新和發展。

隨着著名法律人士和加密貨幣愛好者比爾·摩根 (Bill Morgan) 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他的觀點,這場辯論持續了一段時間。摩根對加密貨幣應自動歸類爲證券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並提出註冊可以作爲解決監管問題的可行方案。

這位曾參與 SEC 訴 Ripple 案的律師的邏輯不太好。代幣本身不是證券,但你應該註冊代幣。這是 SEC 的想法。代幣代表證券。SEC 的理想結果是法院接受其理論,因爲……https://t.co/Q1KmRdaDjn

— 比爾·摩根(@Belisarius2020) 2024 年 4 月 17 日

這次對話強調了監管機構和行業利益相關者在爲加密貨幣市場制定一致有效的法規方面所面臨的挑戰。

Morgan 是加密貨幣監管領域的積極參與者,並經常在社交媒體平臺 X(前身爲 Twitter)上與社區互動。Morgan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申請人的律師必須向法院告知被告可能提出的任何論點或事實,即使這些論點或事實不支持申請人的動議。這項義務甚至延伸到申請人律師所知的事實或論點,如果被告有機會反對動議,被告可以提出這些事實或論點。

SEC 對加密貨幣的態度模棱兩可;行業領袖之間爭論不休的文章最先出現在 Coin Edition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