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ance.US、幣安控股有限公司的律師和首席執行官趙長鵬譴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佈「誤導性」資訊並且不遵守「適用的行爲規則」。

6 月 21 日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律師們對 SEC 執法總監 Gurbir Grewal 的聲明提出異議,他在聲明中暗示趙和幣安可以隨意「混合客戶資產或轉移客戶資產」。

他們還反對要求訴訟所有當事人返回美國的命令。

另請參閱:《黑天鵝》作者稱加密貨幣是一種“腫瘤”,比特幣註定要殺死宿主或自我毀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沒有證據表明 BAM(Binance.US)客戶資產以任何方式被消耗、混合或濫用,”律師們爭辯道。

他們進一步辯稱,SEC 的新聞稿旨在製造市場混亂,可能會損害 Binance.US 客戶並對陪審團產生負面影響。

Binance 的法律代表附上了 6 月 13 日舉行的聽證會記錄的摘錄,其中 SEC 的律師承認,他們沒有證據表明 Binance.US 的資產被轉移到海外。

該動議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於 6 月 5 日針對幣安、Binance.US 和趙長鵬提起的正在進行的訴訟的一部分。

訴訟指控他們提供未註冊的證券,並且未將幣安註冊爲交易所或經紀自營商清算機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Gary Gensler 此前曾表示,幣安和趙長鵬“在風險控制方面誤導了投資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尋求追繳非法所得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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