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加密貨幣的複雜性對於決策者有效監管而不扼殺創新至關重要。

政策制定者與技術之間持續存在的脫節,不可避免地導致提出和批准的法規忽視新技術的關鍵部分。美國的立法者和監管機構面臨着在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領域制定監管政策的挑戰。,例如像參議員Cynthia Lummis這樣的政策制定者,已經意識到金融領域創新的必要性,並提出了《數字資產創新法案》等法案來應對相關問題。然而,SEC最近對Ripple Labs採取的行動,突顯了當前的“通過執法進行監管” 的方式,批評者認爲這種方法會扼殺創新。

爲了讓監管機構更加有效,他們必須深入瞭解加密貨幣及其基礎技術。例如,公共區塊鏈資產允許任何人或實體挖掘代幣;如果挖礦活動未經監控和審查,就會對最終消費者和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因此,當前的努力是將區塊鏈納入現行監管制度,但這些制度雖然盡力而爲,卻無法有效地構建一個能夠有效應對可能威脅金融市場的真正風險的框架。

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 (Elizabeth Warren) 和羅傑·馬歇爾 (Roger Marshall) 是《2022數字資產反洗錢法案》的發起人和支持者,該法案將爲加密貨幣制定具體規則。不過,該法案制定的規則看起來是強行適應區塊鏈技術的現有規則。51%攻擊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尤其是隨着越來越多的用戶進入加密貨幣市場。

儘管該法案要求某些實體註冊爲貨幣服務企業,但它沒有解決區塊鏈作爲全球活動的問題。美國監管的影響力在境外顯著減弱。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將是設立美國財政犯罪執法局( FinCEN )的區塊鏈監測部門。

政策制定者通常會對公衆的擔憂做出迴應。由於他們通常是在做出反應,因此解決方案有時候可能只是表面性的,最好的情況也只是流於表面,並且在對技術沒有細緻理解的情況下就制定了規則。

這種忽視導致試圖將加密貨幣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忽略了新技術固有的複雜性。

積極主動的監管方法可能是監管區塊鏈技術最有效的方法。立法者和監管者可能應該從一個由行業領導者、消費者、礦商和敏銳的監管者組成的工作組開始,以確定最有效的法規、規則和法律。

主要加密貨幣參與者已向監管機構尋求監管明確性,以確保消費者的保護。

政策制定者沒有提供全面的新框架,而是通過針對行業採取執法行動,這一點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主要加密貨幣公司的訴訟和高調和解中可以看出。這種“通過執法進行監管”的做法存在根本性缺陷;它製造了對手而非盟友,並扼殺了政府可以利用來改善自身的創新。

數字資產的法律地位的不確定性正在阻礙行業發展,就像 Hinman案等懸而未決的案件所展示的那樣。政策制定者必須積極與加密社區和行業專業人士進行接觸,而不是僅僅依賴傳統的遊說工作。在未解決的加密案件中缺乏明確定例造成了雙方的不利影響。

雖然司法機構不應該坐在法官席上進行立法,但討論法院對區塊鏈觀點的完善意見,可能有助於立法者如何採取行動。由於數字資產或投資產品是否構成證券尚不明確,阻礙了全面加密貨幣監管的進展。

令挑戰更加複雜的是,許多政客繼續將區塊鏈技術的好與壞用途混爲一談。事實上,有些人堅持將加密貨幣與非法活動和其他高風險活動聯繫起來。這些立場引發了公衆的懷疑,並阻礙了個人參與加密貨幣行業。

消除這些誤解對於促進對加密貨幣格局的準確理解至關重要。上述工作組可能是解決方案。與現金交易相比,加密貨幣交易的僞裝比現金交易要複雜得多。

與普遍看法相反,加密貨幣交易並非犯罪分子的祕密避風港。實際上,加密貨幣提供了更高的可追溯性,每一筆交易都有可查詢且不可更改的記錄。理解加密貨幣與傳統銀行交易之間的重要差異,對於明智的政策制定至關重要。這一點應當被更廣泛的羣體所瞭解。

執法部門對於利用區塊鏈情報來跟蹤公共區塊鏈上的活動並識別不良行爲者至關重要。訓練有素、熟悉區塊鏈技術的工作組對於犯罪活動具有強大的威懾力。

政策制定者面臨着適應新技術快速迭代的挑戰。制定有效規定需要採取積極主動的方法,這需要與項目和重要參與者建立聯繫,而不僅僅依賴傳統的遊說工作。

加密貨幣社區和行業專業人員,可以通過建立貿易團體並邀請政策制定者參加教育活動,爲更明智的政策制定過程做出貢獻。以彌合知識鴻溝是爲創新和安全制定法規的重要條件。

爲制定一個安全和創新的加密貨幣未來提出的政策建議

在加密貨幣領域加強安全措施與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需要一個明智的方法。政策應當旨在保護用戶的同時,允許該行業蓬勃發展,尤其是如果美國旨在保持其在全球創新領域的領導地位。

加密貨幣的全部潛力的實現取決於政策制定者對其複雜性的理解。是時候擺脫膚淺的方法,擁抱一個更加明智的監管環境,這個環境應該支持創新和安全。加密貨幣社區已準備好進行建設性的對話,彌合技術進步與有效監管之間的鴻溝。#加密货币政策制定者  #监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