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

最近的一項研究強調了將加密代幣歸類為證券的後果,引發了人們對區塊鏈網路去中心化努力的潛在障礙的擔憂。該報告認為,將過時的證券法規應用於加密代幣並不能承認這些網路的變革性質及其徹底改變現有金融體系的能力。分析師強調,隨著時間的推移,將代幣(不包括比特幣)全面分類為證券會削弱其在區塊鏈網路中的功能效用。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幣安和 Coinbase 等主要交易所採取的法律行動就是圍繞加密代幣是否應被指定為證券或商品的持續爭論的例證。這些植根於傳統框架的訴訟對區塊鏈網路的去中心化目標提出了挑戰,並阻礙了這些生態系統中代幣的全部潛力。

該報告警告說,如果適用陳舊的證券法,可能會導致全球格局四分五裂。這種情況為英國、歐洲、香港、新加坡和中東等採取漸進方法的司法管轄區創造了機會,透過採取更有利的加密貨幣法規來吸引人才和資本。相較之下,美國正努力應對監管的不確定性。

為了在確保投資者保護的同時促進創新,監管機構必須在監管與區塊鏈網路的獨特特徵之間取得微妙的平衡。這需要認識到它們提供的優勢,例如更高的透明度、更快的結算時間、去中介化、自動化、降低成本、全球流動性和互通性。

各國未來對這些挑戰的反應將顯著影響監管格局,並決定區塊鏈技術重塑金融和證券市場的程度。透過採用具有前瞻性的監管框架,司法管轄區可以培育蓬勃發展的加密貨幣中心的成長,並充分利用去中心化金融的變革潛力。

隨著加密貨幣產業的不斷發展,必須建立監管框架,以促進創新並促進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從而使產業和整個社會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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