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CFTC 專員指責 ETH 既是證券又是商品。
他繼續解釋說,這一定義是由於對資產存在衝突的觀點所致。
CFTC 將 ETH 視爲商品,而 SEC 可能將其視爲證券。
在最新一期的《Unchained》節目中,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前委員 Dan Berkovitz 發表了一份自相矛盾的聲明。Berkovitz 聲稱,以太坊的原生資產 ETH 既可以歸類爲商品,也可以歸類爲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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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說法可能會讓許多觀察人士感到意外,因爲商品和證券通常被視爲不同的類別。然而,Berkovitz 解釋說,這種混淆源於美國兩家監管機構 CFTC 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管轄權可能存在重疊。
討論圍繞監管領域兩位關鍵人物的相互矛盾的聲明展開。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堅稱 ETH 是一種商品,而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則表示,儘管沒有正式宣佈,但除比特幣 (BTC) 之外的所有貨幣都應被視爲證券。當被直接問及 ETH 是否是一種證券時,Gensler 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
伯科維茨認爲,通過理解“商品”和“證券”的法律定義可以重疊,可以解決這一明顯的矛盾。他解釋說,根據《商品交易法》,商品不僅限於實物商品,還可以包括任何可以成爲期貨合約標的的東西。
另一方面,《證券法》和《交易法》中對證券的定義包括各種金融工具,例如票據、債務證明和豪威測試確定的投資合同。因此,如果資產符合這兩個定義,則可能同時受到 CFTC 和 SEC 的監管。
曾擔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總法律顧問的伯科維茨進一步闡述了這一理解。他澄清說,CFTC 擁有執法管轄權,可以處理與商品相關的欺詐和操縱行爲。這一執法權不僅限於期貨合約,還適用於基礎商品本身。
許多業內人士感到困惑,爲什麼比特幣以外的所有加密貨幣資產都會被歸類爲證券。一些人認爲,區塊鏈上運行的一串數字不應該立即被貼上證券的標籤。他們認爲,將資產歸類爲證券應該取決於它是否作爲證券交易的一部分出售,而不是其基本性質。
儘管圍繞數字資產分類的爭論仍在繼續,但很明顯,CFTC 和 SEC 之間的管轄權界限可能會帶來複雜性和挑戰。隨着監管格局的發展,制定明確的指導方針和定義對於確保對加密貨幣及其相關資產進行有效和一致的監管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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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ETH 被指控既是商品又是證券”首先出現在 Crypto News Land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