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虛擬幣」賺大錢?有人被騙700萬! (來自CoinsRadar.net):
區塊鏈虛擬貨幣投資點擊手機操作App就能日進鬥金如此高階的平台是真是假?
2023年初,由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袁某、陳某等6人詐騙、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宣判,被告袁某因犯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併處罰金5萬元;陳等5人因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三個月,各併處罰金1萬元。
部分受害人的轉帳記錄
2021年7月,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視頻平台上結識了網友“老沈”,“老沈”自稱是股票老師。有一天,周某被「老沈」拉進一個微信群,每天聽「老沈」在群組裡講股票知識和如何炒虛擬貨幣賺錢。後來,「老沈」讓周某安裝一款虛擬貨幣交易平台App,並在群組裡發了幾張炒虛擬貨幣獲利的截圖,周某很心動。依照「老沈」的安排,周某增加了群組裡的金牌專員,將3萬元轉帳至金牌專員提供的銀行帳號上,在平台上買了1000個虛擬貨幣,並且成功提現。周某這下徹底放了心,認為這個平台很正規,能賺錢。同年8月,「老沈」在群組裡說有另一種虛擬貨幣馬上上市,有三倍收益,現在可以低價申購。周某立刻行動,斥巨資購買了該虛擬貨幣,靜待「上市鎖資」一週後就出手。鎖資解封日,周某準備出售虛擬貨幣時,發現App打不開了。周某驚出一身冷汗,方才意識到這是騙局,立即報警。此時,周某已經在這個交易平台上投入了700餘萬元。
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繼被公安機關逮捕。 10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書。周某購買虛擬貨幣使用的App是真實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嗎?在審查起訴階段,崇川區檢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網路犯罪研究基地電子資料實驗室,進行自行補充偵查,對袁某手機裡的電子資料進行恢復、提取和固定,並對手機中袁某與上家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分析和研判。檢察官梳理電子證據發現,自2020年12月開始,袁就已經開始與上家商量詐騙模式,在2021年7月至8月為上家製作了詐騙使用的App,配合上家關閉伺服器並刪除伺服器資料。陳某等人根據袁某的要求,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碼的基礎上,更換圖標,修改文字,修改後台服務器數據、服務器端口鏈接,隱藏或刪除驗證碼功能,增加人工客服鏈接入口和控盤機器人。 「平台顯示的虛擬貨幣K線圖為控盤機器人製作的虛假數據,可以透過後台隨意修改。」辦案檢察官發現這款App根本不存在虛擬貨幣交易功能,平台並無資金流入口,被害人向平台充值進行虛擬貨幣投資,實際上是向詐騙者帳戶轉帳。檢察機關認為,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虛假網站進行詐騙活動的情況下,為非法牟利,仍提供技術支撐等幫助,致使全國多名被害人被騙1642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陳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技術支持,情節嚴重,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2022年2月,檢察機關將該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提醒本案的袁某有電腦方面的一技之長,但這種特長用錯了地方就會妨害網路世界運作秩序。除了提醒大家投資要抵抗高利誘惑,檢察官特別提醒廣大電腦專業等技術崗人員在就業擇業時要特別留意,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溝通方式是否存在隱蔽、規避監管、違法違規的情形,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