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CZ)的刑事判決已推遲至 4 月 30 日。
2月12日,西雅圖聯邦法院收到了一份「重新安排聽證會的通知」。
他預計將面臨最高 18 個月的監禁,儘管檢方 11 月 24 日提交的文件表明他可能面臨比最初預期更嚴厲的懲罰。
辯方辯稱,趙先生只面臨「短期」刑期,並沒有逃跑的動機。現實情況是,指導方針範圍內的最高刑期可達 18 個月,美國可以自由辯論法定最高 10 年徒刑的任何刑期。
然而,有些人認為不太可能判處更長的刑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前官員約翰·里德·斯塔克 (John Reed Stark) 表示,根據美國量刑指南,趙可能會在最低安全級別的監獄中面臨 12 至 18 個月的監禁。
然而,他的法律團隊可能會要求不入獄或替代刑罰,並要求將入獄時間與家庭監禁和緩刑相結合。
趙目前已獲得 1.75 億美元的保釋,目前居住在美國等待宣判。
12 月 29 日,美國聯邦法院發布命令,禁止趙出國旅行,駁回了這位前幣安高層在接受審判之前第二次離開杜拜返回美國的請求。
在最近一封給理查德瓊斯法官的公開信中,趙的律師表示,幣安創始人已出售其在Binance.US 的所有股權作為擔保,根據信中的說法,根據兩年前的一輪融資,該公司的估值約為45 億美元。
法官表示,如果 CZ 被允許返回家人目前居住的杜拜,他可能會面臨潛逃風險。
11 月 21 日,趙承認未能在幣安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劃,並因涉嫌允許個人參與透過交易所轉移資金的非法活動而與美國政府達成 43 億美元的和解。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他辭去了交易所執行長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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