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窮,你做過什麼卑微的事情?

20歲那年,我與家裏發生矛盾,決定獨自搬出去。我媽答應了我一晚上,給了我2000塊錢。

儘管這筆錢不足以支付租房,但我找到了一個廢棄的集裝箱,成爲我的暫時住所。生活艱苦,我用撕碎的雜誌紙取暖。

解決喫飯和上廁所的問題成爲我的下一步挑戰。

找到一家小餐館解決了喫飯的問題,而上廁所則成了我的難題。最終,我發現一家小餐館的老闆住在店裏,二樓有一個簡陋的房間,我便向他請教能否每天提供兩頓飯,並能使用樓上的洗澡設施。

老闆欣然同意,我從此成爲了他的幫手。

在餐館工作的同時,我尋找其他賺錢的機會。我結識了一些幣圈人員,通過爲他們建議進入了幣圈。同時,我在周圍的居民區幫助老人,順便和他們聊房子的問題,逐漸建立了人脈。我還幫忙找回了一個大老闆的丟失的狗,獲得了豐厚的感謝費。

半年後,我媽找到了我,我編造了一番不幸的境遇。得知我獨立生活的決心後,我爸給了我10萬塊錢。這筆錢成爲我踏上幣圈之路的本錢。我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通過努力工作和不懈探索,我成功地走到了今天。

現在,回顧當年的艱辛,已經成爲我生活中的一段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