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報道,中國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發佈了一起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涉及虛擬貨幣“挖礦”合同糾紛。原告羅某與被告湖南某公司於2021年簽訂代購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器5臺用於虛擬貨幣“挖礦”,合同總價165萬元人民幣。然而,被告未履行合同義務,未交付設備,也未提供承諾的收益。長沙市天心區法院認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被告需返還原告162萬元人民幣並承擔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