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Odaily報道,一些人利用“金融創新”和“區塊鏈”等概念,通過發行所謂的“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手段進行非法集資,侵害公衆合法權益。山西省打擊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就此類案件發佈法律解釋,提醒金融投資者,這些行爲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借用區塊鏈概念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行爲,呼籲公衆提高風險意識,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