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lockBeats報道,7月16日,重慶一起案件被渝北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併處罰金500萬元。其因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上從事未經授權的資金支付結算活動,利用價差牟利,涉嫌非法經營罪。

一審判決後,何某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何某在上訴過程中辯稱,其將虛擬貨幣兌換為人民幣的行為不構成資金支付結算,不構成非法經營。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審理,近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