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hainCatcher 報道,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發佈了 '實施兩黨數字資產銷售和交換稅務報告要求的最終法規'。這些法規是拜登-哈里斯政府實施《基礎設施投資與就業法案》(IIJA)的一部分。公告解釋,數字資產所有者在出售或交換數字資產時一直需要繳稅,該法案並未對數字資產徵收任何新稅,而是制定了與傳統金融服務類似的報告要求。財政部和國稅局詳細說明,最終法規將要求經紀商從 2026 年開始報告 2025 年所有數字資產銷售的總收益,從 2027 年開始,經紀商還必須報告 2026 年銷售的某些數字資產的計稅基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