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U.Today報道,安哥拉《禁止加密貨幣和其他虛擬資產挖礦法》於4月10日正式生效。該法將加密貨幣挖礦定爲犯罪,可能判處1至12年監禁。該立法旨在打擊有組織的加密貨幣挖礦網絡,保護國家電力系統免受挖礦活動的巨大電力需求。2月28日,安哥拉立法者批准了禁止和將加密貨幣挖礦定爲犯罪的提案。該法針對被發現使用計算機系統和相關設備挖掘加密貨幣的個人,處以嚴厲處罰,包括監禁。

這項法律的頒佈是因爲人們擔心加密貨幣挖礦活動會給國家電力系統帶來壓力。據報道,挖礦活動每天消耗約 9.6 兆瓦的電力,相當於 3,000 戶家庭的用電量,影響了國內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儘管安哥拉的裝機發電能力爲每天 6,200 兆瓦,但高效的能源分配仍然是一項挑戰,尤其是考慮到目前每天 5,500 兆瓦的需求。

另外,4 月 19 日,比特幣迎來了第四次減半,達到了第 840,000 個區塊。這一里程碑觸發了挖礦獎勵的減少,從每塊 6.25 比特幣減半到 3.125 比特幣。比特幣減半是嵌入在比特幣協議中的程序化過程,大約每 210,000 個區塊發生一次,相當於大約每四年一次。該機制旨在控制新比特幣的發行,逐步降低供應率以保持稀缺性並適應不斷增長的網絡採用和挖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