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前瞻網報道,南昌市法院判決,一起涉及虛擬貨幣USDT借貸的案件不屬於民事訴訟範圍。原告小明(化名)稱,2021年4月,被告小剛(化名)向其借錢交易USDT,並承諾半年內還款。小明隨後用55萬餘元人民幣(約合8.6萬美元)換取8萬餘USDT借給小剛。但過了約定時間,小剛卻未能償還貸款,小明遂提起訴訟。一審法院駁回小明訴訟請求,小明向更高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最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法院認定,小明未能證明涉案USDT爲合法發行的貨幣,因此不具備法償債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