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逮捕了一名 30 歲男子陳某,其依據新實施的反洗錢法規,以未註冊虛擬貨幣交易商的身份進行經營。

陳先生居住在高雄,他一直使用 Facebook 羣組招攬加密貨幣交易,並安排面對面交易,用 Tether (USDT) 兌換現金。

儘管新法出臺,但據報道,陳某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完成了數百筆交易,賣出了 40 萬美元,獲利 80 萬新臺幣。警方於 12 月 24 日逮捕了他,並沒收了電腦、手機、現金櫃臺和保險箱作爲證據。

據當地媒體《自由時報》報道,這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註冊系統於 2024 年 11 月 30 日生效以來的首例此類案件。

該系統由《洗錢預防法》授權,禁止未註冊的實體提供虛擬資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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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冊的錢幣經銷商

在另一次突襲中,當局瞄準了臺北成都路一家未註冊的“硬幣交易工作室”。該工作室由姓林和姓劉的店員經營,被發現以 10% 的溢價出售 USDT。

調查顯示,該工作室上個月的銷售額超過 2 億新臺幣,利潤爲 2000 萬新臺幣,約合 60 萬美元。據報道,該工作室員工的月薪爲 4 萬新臺幣。

金管會強調,只有 26 家註冊實體被授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從事非法貨幣交易可受到處罰,包括最高兩年監禁或最高 500 萬新臺幣罰款。

當局加強了對網絡平臺的監控,以識別非法運營,並敦促公衆只與獲得批准的提供商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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