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馬州參議院第 325 號法案提議允許州僱員、企業和個人使用比特幣進行支付和補償,同時免除某些數字資產公司的貨幣轉移許可要求。該法案要求州財政部長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與比特幣支付處理商簽訂合同,並要求稅務委員會在同一日期之前發佈數字資產支付的稅務指導。如果獲得通過,該法案將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