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價格差異的非法利用導致一個負責洗錢數千億韓元外幣的團伙被判刑。2月6日,大邱地區法院第十刑事分庭由首席法官許正仁主審,對該團伙的四名成員因違反《特定金融交易信息報告與使用法》和《外匯交易法》以及妨礙業務而判處監禁。該團伙的欺詐活動始於日本投資者請求在日本購買虛擬貨幣,並在韓國轉售以獲取利潤。他們利用兩國之間的價格差異獲取了可觀的收益。隨後,他們通過將虛擬貨幣在韓國兌換成現金,並將本金和利潤轉移給他們的日本客戶,非法出口了約4000億韓元的外幣。調查顯示,該團伙因其非法活動獲得了約270億韓元的收益。他們的行爲不僅違反了銀行規定,還妨礙了合法商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