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7.22買U,7.26買U,搬磚賺差價犯法嗎?
這個界面,你是不是很熟悉,相信在交易所買u賣u的都不陌生,就有兩類人,一個是購買者,有一些國內的用戶,在歐易或幣安交易所,繳納10000u保證金,也就是7萬多人民幣,經過身份認證、視頻認證,綁定手機、電子郵箱等信息,就能成爲平臺認證的商家。
然後,在c2c買幣頁面,你就能看到很多掛單的商家。你點進去,就可以看到,掛單7.26賣出,7.22的價格買進。一個u,獲利4分錢。也就是1萬u,賺400元。而且同一時間段,類似的掛單的otc商家很多,有的更是標註了需要驗資。
而買進賣出的價格由商家自己決定,並不是固定的4分差價,而u商的模式,就是薄利多銷的業務模式。決定了流水多,快進快出。這兩點,就讓人聯想到了這不是和電詐洗錢流水多快進快出的特點嗎?
大的otc商家年支付結算的流水能上億,小的商家也有幾百萬流水。也就是流水越多,利潤越大。但隨之而來的就是風險越大。
根據2021年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銀髮[2021]237號)》(以下簡稱“924通知”),提示公民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金融風險,但是單純的虛擬貨幣交易行爲並不違反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
所以,法律法規並沒有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法無禁止即自由,21年通知效力爲規範性文件,也並未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總言之,虛擬貨幣交易在國內不違法。其中,頻繁買賣 USDT的otc可能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但不能作爲行政處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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