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臺!人民法院報發文《非法竊取虛擬貨幣行爲的刑法定性》文書連USDT都誤寫爲ustd,是故意還是無知?
其案例本身並不複雜,即張三竊取了李四的虛擬貨幣 USDT 後出售獲利。
然而,該文中法院人員針對該案例的評析卻讓人產生不寒而慄的感受,透漏出一種:“雖然我不懂區塊鏈、虛擬貨幣,但我認爲你應該重判!”的意味,讓人有些許不適。
1️⃣法院觀點一:USDT靠挖礦取得,總量恆定
諸多判決書都存在將 USDT 錯寫成 ustd 的低級錯誤。竊取他人虛擬貨幣究竟該定爲盜竊罪還是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爭議不斷,至今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