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重申對質押獎勵徵稅的立場**

美國國稅局重申,質押獎勵在收到時屬於應稅收入,反駁了約書亞和傑西卡·賈雷特的法律挑戰。夫婦倆辯稱,這些獎勵應僅在出售時徵稅,將其比作財產。美國國稅局堅持認爲,獎勵必須根據其收到時的市場價值報告爲收入。這場始於2021年關於Tezos代幣的持續法律爭鬥,可能會影響未來美國對數字資產質押的稅收處理。賈雷特夫婦繼續通過他們最新的訴訟尋求改變美國國稅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