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IRS)重申其立場,認爲質押活動的獎勵並不構成新資產,反對一項法律挑戰,試圖將稅收延遲到獎勵被出售或交換時。

根據12月23日的彭博社報告,該機構否認了約書亞·賈雷特和他的妻子傑西卡·賈雷特提起的第二起訴訟中的論點。該機構聲稱,獎勵在收到時構成應稅收入。國稅局的迴應聲明:

“2023年第14號稅收裁定要求獲得質押獎勵的納稅人,在有能力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這些獎勵時,按其公允市場價值報告這些獎勵作爲收入。”

質押是將您的加密貨幣鎖定在錢包中以幫助運行區塊鏈的過程。通過這樣做,您幫助驗證交易並保護網絡。作爲交換,您會獲得獎勵,通常是更多的加密貨幣。這是一種從數字資產持有中賺取被動收入的方式。

根據國稅局2023年的指導,區塊獎勵——如質押——從創建的那一刻起就被歸類爲“收入”,稅款基於代幣在創建時的估計市場價值。

賈雷特的稅務爭議

賈雷特夫婦的稅務爭議自2021年開始,夫婦倆對該機構提起了第一起訴訟,涉及2019年作爲質押獎勵獲得的8,876個Tezos代幣。

他們辯稱,這些代幣類似於農民的作物或作者的手稿,應視爲資產,僅在出售時徵稅。國稅局則迴應提供了4,000美元的稅款退款,賈雷特夫婦拒絕了這一提議,旨在爲所有權益證明網絡設定法律先例。法院後來駁回了該案,認爲因退款而變得無關緊要。

賈雷特夫婦於2024年10月提起第二起訴訟,尋求確認他們的質押獎勵應視爲資產,僅在出售時徵稅。

在新的訴狀中,他們請求對2020年稅務年度獲得的13,000個Tezos代幣所支付的12,179美元稅款進行退款,並要求對國稅局目前的代幣稅收處理實施永久禁令。訴訟聲稱:

“新資產不是應稅收入;相反,應稅收入來自於出售該新資產的收益。在所有其他情況下,國稅局承認新資產不是應稅收入。”

這場法律鬥爭可能爲美國數字資產的處理方式設定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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