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美國國稅局在正在進行的訴訟中規定加密貨幣質押獎勵應納稅》首次出現在 Coinpedia Fintech News 上

根據彭博社的最新報道,美國國稅局(IRS)已正式表示加密貨幣質押應納稅,並指出一旦收到質押獎勵就會產生納稅義務。

美國國稅局規定加密貨幣質押將立即引發納稅義務

這項裁決是在田納西州夫婦 Joshua 和 Jessica Jarrett 正在進行的訴訟中做出的,他們是 Tezos 網絡的質押者,他們對政府提起了訴訟,訴訟內容涉及加密貨幣質押的稅收澄清以及美國國稅局對此的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20日的法庭文件中,國稅局拒絕了賈雷特夫婦的主張,認爲質押產生“新財產”,應在出售時再徵稅。政府指出,“質押加密貨幣應在完成時立即產生稅務責任。”它否認了質押代幣與作物、書籍或製造商品相同類別的觀點。

對權益質押獎勵徵稅的重大影響

這場法律爭鬥於今年十月提起,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加密行業密切關注此案,因爲它可能對美國所有權益質押區塊鏈的質押獎勵徵稅方式產生重要影響。

賈雷特夫婦與國稅局的法律鬥爭始於2021年,當時他們因在2019年通過質押獲得的8876個Tezos代幣所支付的3293美元稅款提起退款訴訟,這些代幣在出售或交換之前獲得。他們辯稱這些代幣是通過他們的質押努力創造的“新財產”,應在出售時再徵稅,類似於農民的作物或作者的手稿。

在2022年,國稅局試圖通過向賈雷特夫婦提供4000美元的退稅來駁回此案,作爲他們在Tezos獎勵上支付的所得稅。然而,賈雷特夫婦拒絕了這筆退款,選擇繼續訴訟,以爲所有權益質押網絡中的參與者建立法律先例。

“經過一年半的這個過程,政府不想爲我通過質押創建的代幣是應稅收入的立場辯護。我需要一個更好的答案。因此,我拒絕了政府的退款提議,”賈雷特表示。

根據國稅局在2023年發佈的指南,來自質押或挖礦的區塊獎勵在創建時即被視爲應稅收入,稅務責任由創建時的市場價值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