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Voice 最新獲悉,據深圳政法公衆號,深圳一員工試用期後被裁員,公司支付 20000 元工資及 10000 元補償金,但該員工稱還有 25000 元虛擬貨幣工資未發,遂訴諸法院。

法院認爲其證據不足,且泰達幣非法定貨幣,判決公司支付賠償金差額 10000 元,駁回虛擬貨幣工資訴求,上訴被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