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1日消息,據 Ledger Insights 報道,盧森堡通過(區塊鏈法 4),旨在使證券採用 DLT 更加容易。這是該國第四部區塊鏈法律。新立法引入了數字證券發行控制代理的可選角色。根據現行的 DLT 證券法律,盧森堡採用兩層概念,包括中央賬戶管理人,類似於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CSD),但不那麼繁瑣。第二層涉及賬戶管理人,即託管人。由於涉及兩層,因此仍然需要 DLT 可以規避的對賬流程。歐盟信貸機構或投資公司或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CSD) 可以充當控制代理。它們無需在盧森堡獲得許可,但必須提前幾個月通知監管機構 (CS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