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Foresight News 報導,盧森堡頒佈了第四部區塊鏈法,稱爲“區塊鏈法 4”,旨在簡化證券分散式帳本技術(DLT)的採用。新立法在當前 DLT 證券框架下引入了兩層系統。第一層涉及中央客戶經理,類似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但複雜性較低。第二層涉及客戶經理或託管人。

在此框架中,歐盟信貸機構、投資公司或中央證券存管機構可以充當控制代理。雖然在盧森堡不需要獲得許可證,但實體必須提前幾個月通知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委員會 (CS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