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提出了一項穩定幣法案,以鞏固其數位資產監管框架。
在 12 月 18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提交了二讀穩定幣法案。鑑於法定穩定幣發行人在金融領域的重要性日益增強,該法律旨在爲其提供法律框架。
建議的法規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擁有相當於流通穩定幣價值的儲備,這些儲備由流動性高的優質資產組成。持有者以面額贖回穩定幣的權利也將得到保證,而無需支付過高的費用或延遲。該框架還納入了嚴格的風險管理程序、揭露要求和反洗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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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將有權許可穩定幣發行人,監督合規,並調查違規行爲以確保監測。在去年的公衆諮詢中,該法案得到了廣泛支持,加強了香港在國際標準下合理監管虛擬資產的決心。
惠在他的演講中還提到:“法定穩定幣有潛力發展成爲普遍接受的支付媒介,因此對貨幣和金融穩定構成更緊迫的風險。”
他解釋說,如果不加以控制,穩定幣的快速採用可能會擾亂傳統金融系統,削弱貨幣政策,並因其對私營實體在發行和儲備方面的依賴而產生脆弱性。
這些擔憂因穩定幣日益重要而加劇,目前它們的市值已達到2200億美元。市場領先者包括Tether,市值爲1420億美元,以及Circle的USDC,市值爲420億美元。儘管這些資產在一個 notoriously volatile 市場中提供穩定性,但它們的規模和對集中發行人的依賴帶來了系統性風險。
惠的擔憂強調了如此大規模依賴私營實體進行發行和儲備管理可能會擾亂金融穩定,尤其是在儲備管理不善或在經濟壓力期間未滿足贖回保證的情況下。
香港對監管的緊迫性進一步凸顯了其努力將數字資產框架與中國大陸嚴格的加密貨幣限制區分開來。
中國大陸嚴格的加密貨幣監管與香港的計劃形成鮮明對比。中國專注於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而香港的監管框架則尋求爲Tether和Circle等私營發行人提供明確性和監督。
香港正在努力促進更爲多樣化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而中國則已禁止大多數私人加密貨幣活動。
通過實施這些步驟,香港旨在通過實施這些步驟來縮小成熟金融系統與新興數字資產市場之間的差距。法規的明確性可能有助於吸引尋求穩定和安全工作環境的Web3創新者和穩定幣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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