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再创新高
• 比特幣作爲風險資產:比特幣不適合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它是一種高風險資產,其價值波動極大,因此不適合作爲日常支出的來源。
• 4%原則:經濟學中有一個理論,即如果資產能每年穩定增長4%,那麼可以每年提取4%用於支出,從而實現財務自由。比特幣由於其價格波動性,很難適用於這一原則。
• 比特幣的長期表現:儘管比特幣在很多年份裏表現優異,但它在熊市中的跌幅很大,這使得依賴比特幣來實現4%原則變得困難。
• 比特幣的稀缺性:比特幣總量固定爲2100萬枚,其稀缺性使得長期持有比特幣具有價值。
比特幣作爲一種投資工具的雙刃劍特性,以及在追求財務自由時需要考慮的長期策略和個人財務規劃。在享受比特幣潛在增長的同時,也要有穩健的財務規劃,以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