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每次我們約會,十二遇到一些治安情況時,都會跟我說:“去那邊的咖啡店給我要杯拿鐵,坐不靠窗的位置。”

每每此時,我聽話地走進咖啡館。

有時等一會兒,有時等很久。

有一次,等來的是他讓我直接回學校,他還有事的電話。

我後來才知道,他受傷了,右手手臂縫了十針。

我看到他時,傷口還沒有拆線,他笑着跟我說:“你看這針腳像不像文身,每一個針腳,都是一個字母X,這麼算,我的手上一共有5個希希。”

可是,我笑不出來。

我摸着那長長的傷口,心若刀絞,我問十二:“以後,遇到這樣的事,能不管嗎?”

“希希,我什麼事都可以答應你,但這件事答應不了,這是我的職責。”

也是在那天,我才知道十二來自於警察世家。

他的爺爺、爸爸都是警察。

十二上初三那年,爸爸因公殉職,他在一夜之間,失去了自己最爲崇拜的爸爸,成了烈屬。

他擺爛了初三餘下的時光,甚至偶爾還會跟一些社會青年混到一起。

直到有一次,這些社會青年帶他一起去高中校門口,打劫那些高中生。

有些人拿不出錢,他們就開始動手。

那是十二第一次看到真正的人欺負人。

他幾乎是靠着某種本能衝上去,以一當十狠揍了那些混混。

也就是在那天,他才徹底懂了自己的父親,知道他到底圖什麼,以及他到底守護了什麼。

總要有人挺身而出。

那天之後,他回到了教室,目標就是警校。

他考進了普高,但一路發奮,甚至都沒用上烈屬的加分,靠着自己的努力考進了那所全國知名的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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