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RFB 第 1,888/2019 號規範性指令,2025 年所得稅中的加密資產申報仍然是強制性的,在幣安上進行的購買、銷售、兌換和轉讓等操作需要仔細分析以符合稅收規定要求。查看有助於您更好理解的範例:
1- 購買加密貨幣:
如果您在幣安上購買了超過R599656450865 千元的比特幣,您將需要在IR 的「資產和權利」標籤中申報該金額,但前提是您的加密資產總額大於R599656450865 千元(在每個部分)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出售並獲利:
假設您在一個月內出售了價值 R5996564508625 千的以太坊,並賺取了 R599656450865 千的利潤。由於該月總銷售額低於 R5996564508635 千,因此無需繳稅。但是,您需要在 IR 的「免稅和非應稅收入」部分中報告此利潤,以證明資產增加的合理性。
3- 加密貨幣交換(以物易物):
如果您用 0.1 BTC 兌換 1 ETH,這將被視為以物易物貿易,對於 IRS 來說,相當於銷售。如果該交易所當月市值超過 R5996564508635 千,您將需要計算利潤並為其納稅(15% 至 22.5% 之間,具體取決於價值)。如果低於限制,該操作仍需要報告為豁免。
4- 轉帳至外部錢包:
當您將R5996564508610千R5996564508610千的加密資產從幣安轉移到外部錢包時,無需繳稅,但這些資產需要在IR中註冊,並在“資產和權利”選項卡中通知目的地錢包。
5- 全年利潤:
即使所有月銷售額均在 R5996564508635 千的限額內並且免稅,您仍需要申報當年累計的總利潤免稅。這對於保持與您申報的資產的一致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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