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討論:數字資產需要明確的法律框架📜💻

📅11月30日,第八屆國會會議上,代表們就《數字技術產業法》草案提出了重要意見。這是構建越南數字經濟法律走廊的重要一步。

🌟 代表們的亮點:

1️⃣黃明孝(義安)代表:

- 令人印象深刻的數據:越南數字資產擁有量位居全球第二,擁有2000萬人口,每年擁有120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

提出:

- 明確分類數字資產類型(加密貨幣、代表性資產、虛擬資產……)。

- 每種類型單獨規定,避免“一般”情況造成法律適用困難。

2️⃣ 代表Thach Phuoc Binh(茶榮):

具體補充示例:

- 數字知識產權、NFT、加密貨幣、大數據資產。

區分數字資產:

- 明確加密資產與其他數字資產的區別。

- 強調實用型代幣和安全型代幣的作用。

3️⃣ Be Trung Anh (Tra Vinh) 代表:

未解決的問題:

——數字經濟需要依法交易,但草案缺乏對數字貨幣的重要定義。

- 開放問題:“我們可以永遠用真實貨幣購買、出售和交易數字資產嗎?”

推薦:

——草案中增加“數字貨幣”概念,實行更嚴格的管理。

越南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亮點,但缺乏明確的數字資產法律框架將是主要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