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Odaily星球日報報道,日本正在考慮爲非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加密貨幣中介機構制定新的輕量級立法。日本金融廳向金融系統委員會支付服務工作組提出了相關建議。

日本於2017年爲加密資產交易服務提供商引入了立法,但許多不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所的introducer不認爲自身是CAESP。金融廳考慮要求他們註冊爲中介。introducer需向用戶提供信息,受廣告限制,並可能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金融廳還考慮瞭如何處理損害賠償,若中介機構隸屬於交易所,賠償可能由交易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