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比特幣(BTC)逐漸接近10萬美元的里程碑,批評者再次將其標記爲騙局,並將其稱爲“建立在金字塔上的金字塔”。一些人甚至將其與荷蘭黃金時代的鬱金香狂熱進行了比較。本週,一位X用戶評論道:
我們正處於現代版的1929年鬱金香泡沫中,一個數字化的貨幣試圖代表一種價值儲存。這隻能以糟糕的方式結束。
自然,許多比特幣愛好者對這一說法表示不滿。timechainindex.com的創始人薩尼反擊稱:“既然你提到了鬱金香這個詞,我自動假設[你是]無知的。”另一位人士也參與評論:“不理解是可以的。這在互聯網早期也發生過。”此外,所謂的鬱金香泡沫並沒有發生在1929年。
將比特幣與17世紀的鬱金香狂熱等同起來顯示出嚴重的理解缺失。首先,鬱金香狂熱的故事常常被視爲誇大和戲劇化。歷史記錄確認,鬱金香泡沫被廣泛認爲是第一個投機泡沫,始於1634年。在其巔峯期,某些鬱金香球莖的價格高得離譜,直到1637年2月市場崩潰。然而,現代研究表明,這場狂熱的規模和影響在許多流行的重述中可能被誇大了。
將鬱金香泡沫與比特幣進行比較,坦率地說,是荒謬的。鬱金香是花—美麗,是的,但僅限於裝飾。而比特幣則是去中心化的,抗審查的,可編程的貨幣。它解決了現實世界中的問題,如匯款、金融主權和無信任交易。比特幣的供應量固定在2100萬,稀缺性融入了其代碼中。然而,鬱金香可以無盡地生長。當這種認識在1637年到來時,泡沫破裂了。
鬱金香泡沫也是一場局部的荷蘭事件,涉及一小部分交易者。它微不足道,以至於幾乎沒有影響到更廣泛的荷蘭社會。相比之下,比特幣已經實現了全球採用,涉及數百萬個人、金融機構、企業,甚至像薩爾瓦多和不丹這樣的國家。鬱金香狂熱在1630年代持續了大約三年,而比特幣網絡已經蓬勃發展超過15年,經歷了經濟週期、監管壓力和生存威脅。
比特幣不僅僅是數字貨幣;它由區塊鏈和三重記賬等革命性技術驅動。這些創新正在以其透明度和安全性改變各個行業。相比之下,鬱金香沒有這樣的網絡效應。比特幣依賴於麥克塔夫定律(網絡的價值隨着用戶數量的平方而增長),因爲每一個新參與者都增強了其效用和信任。將比特幣視爲另一種鬱金香泡沫忽視了其技術基礎、效用和全球採用。這就像是僅僅因爲兩者都屬於“交通運輸”而將法拉利與馬車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