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地方法院裁定,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可根據一般合夥法承擔法律責任。
11 月 18 日,法官文斯·查布里亞 (Vince Chhabria) 做出裁決,認定 DAO 及其可識別成員須承擔法律責任。
該判決源於一場涉及 Lido DAO 的訴訟,Lido DAO 是以太坊流動性質押協議背後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該組織試圖通過聲稱自己不是法人實體來逃避責任。然而,法院裁定 Lido DAO 以普通合夥企業的形式運營。法官寫道:
“Lido DAO 普通合夥關係(可能)更窄(例如,僅包括創始人)或更寬(例如,包括對治理提案進行投票或持有任何 LDO 的所有人)。”
根據加州法律,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方爲了盈利而共同合作時,合夥關係就成立了,無論是否有建立正式合夥關係的意圖。
Lido DAO 訴訟
前 LDO 代幣持有者安德魯·塞繆爾斯 (Andrew Samuels) 在因代幣價值下跌而遭受損失後發起了訴訟。
塞繆爾斯指責 LidoDAO 提供未註冊證券,違反了聯邦證券法。他辯稱,DAO 及其可識別的合作伙伴應該對他的財務損失承擔責任。
Chhabria 法官支持 Samuels 的訴求,並強調 Lido DAO 的去中心化結構並不能使其免受法律訴訟。
訴訟中將 ParadigmAndreessen Horowitz (a16z)、Dragonfly Digital Management 和 Robot Ventures 等機構投資者列爲責任合夥人。儘管 Robot Ventures 的撤訴動議因證據不足而被接受,但其他人仍然受到牽連。
法院進一步澄清說,Lido DAO 的商業模式符合普通合夥標準。該公司運營一項以太坊質押服務,收取一定比例的質押獎勵,並計劃在創始人和代幣持有者之間分配收入。
社區反應
該裁決引發了區塊鏈領域的不安,因爲它開創了可能影響其他 DAO 及其貢獻者的先例。
風險投資公司 a16z Crypto 的總法律顧問 Miles Jennings 稱,這是去中心化治理面臨的重大挑戰。Jennings 警告稱,即使只是最低限度地參與 DAO,也可能導致對其他成員的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他表示,這可能會推動該行業採用《去中心化非公司非營利協會法案》(DUNA)作爲保護措施。DUNA 是懷俄明州通過的一項法案,承認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爲法人實體。
同樣,支持加密貨幣的律師加布裏埃爾·夏皮羅 (Gabriel Shapiro) 評論說,DAO 現在可能需要正式的法律結構來將風險降至最低。他承認,避免此類結果的努力已經達到極限,立法解決方案最終可能會帶來緩解。
他補充道:
“正如我們從 TornadoCash 所瞭解到的,即使系統本身無法停止,起訴參與去中心化系統的人也是非常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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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美國、DAO、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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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美國法院裁定 DAO 可能根據合夥法承擔法律責任》一文最先出現在 CoinBuzzFeed 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