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在一起有關 Lido DAO 法律地位的重大案件中做出了不利於其的裁決。
該去中心化自治組織辯稱,它不是一個法人實體,因此不受訴訟影響。然而,法院駁回了這一說法,稱 Lido DAO 根據加州法律以普通合夥企業的形式運營,因此應承擔法律訴訟的責任。
前 Lido DAO (LDO) 代幣持有者 Andrew Samuels 因代幣價值下跌而遭受鉅額財務損失,於去年 12 月發起了訴訟。
他認爲 Lido DAO 及其治理代幣 LDO 未能將代幣註冊爲證券,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法院承認了這些指控,並強調去中心化治理並不能免除 DAO 的監管合規性。這一決定與針對去中心化金融領域實體的監管趨勢同步。
Samuels 的法律團隊確認了 Lido DAO 內部的中心化控制,並指出 64% 的 LDO 代幣由創始人和早期投資者持有。他們認爲,這讓他們對治理決策擁有不成比例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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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進一步指控,Lido DAO 故意構建自身以逃避法律審查,同時讓 Paradigm、Andreessen Horowitz 的 a16z 和 Dragonfly Digital Management 等機構投資者從未註冊的證券銷售中獲利。
此外,法院認爲這些投資者可能在 DAO 的治理和業務運營中發揮積極作用,有可能與 Lido DAO 一起承擔法律責任。
訴訟還提到了 Lido DAO 的促銷活動,包括鼓勵通過社交媒體購買 LDO 代幣以及促進在中心化加密貨幣交易所上市。
塞繆爾斯辯稱,這些行爲構成了教唆,直接將 DAO 與他的財務損失聯繫起來。儘管塞繆爾斯在二級市場上購買了代幣,但法院裁定,推廣活動足以將 Lido DAO 與這些交易聯繫起來。
根據 DefiLlama 的數據,作爲最大的流動性質押協議之一,Lido DAO 管理着超過 300 億美元的資產,該裁決將使其面臨重大挑戰。法院的裁決開創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追究 DAO 責任的先例。
塞繆爾斯尋求賠償其經濟損失、陪審團審判和法律費用。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件仍在繼續推進,可能會對 DeFi 生態系統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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