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1 月 19 日,據 Decrypt 報道,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聯邦法院裁定,Lido DAO 可以被視爲根據州法律成立的一般合夥企業。
法院駁回了 Lido 聲稱其不是法律實體的主張,將其歸類爲一般合夥企業,爲利潤驅動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處理方式設立了先例。
法院還裁定,Lido DAO 的可識別參與者在管理 DAO 的運營,因此無法通過其去中心化結構逃避責任。根據法院文件,Paradigm Operations、Andreessen Horowitz 和 Dragonfly Digital Management 被指控爲一般合夥人,因爲他們涉嫌積極參與 Lido 的治理和運營。然而,由於缺乏積極參與的指控,另一位 Lido 投資者 Robot Ventures 被駁回。
a16z crypto 的總法律顧問兼去中心化負責人 Miles Jennings 在聲明中表示,法官的決定“對去中心化治理造成了巨大打擊”。他指出,根據裁決,任何 DAO 的參與(即使是在論壇上發帖)都可能足以根據一般合夥法律讓 DAO 成員對其他成員的行爲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