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薦閱讀:《Web3.0創作者經濟報告:CreatorFi的發展現狀和想象空間》,作者: @jack_xiong137 @BlockBeats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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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爲個人見解:

創作者經濟,是自從我開始創業做小幽靈 和 ManesLAB 就一直在關注並深入思考的領域。

其實參與越多、親身經歷越多,就越覺得在目前Web3世界談及“創作者經濟”是多麼的不合時宜。 的確,Web3的數據開放、讓Creator與自己的粉絲建立直接的聯繫等等聽起來很誘人,但仔細想想這些對於絕大多數創作者而言都是糖衣陷阱。

文中提到Li Jin 爲創作者賦予的三層定義,其實加一個“應當”更能體現出創作者在當前Web3環境中的舉步維艱,即:

-創作者【應當】以製作以被消費爲目的資產,旨在爲受衆和自己創造價值。

-創作者【應當】是產生於數字化、民主化媒介傳播渠道的影響力人士。

-創作者【應當】是「數字邪教領袖」。

不妨細品。

其實這三點總結下來就是創作者得想辦法讓自己有影響力,這樣創作出來的東西纔有人消費。 如何讓自己【有影響力】?我認爲目前國內Web3創作者羣體中做得最好的是 @NiqisLucky ,在確保藝術質量的前提下,通過一次次有意或無意的炒作讓自己聲名鵲起,現在LuckCot每次發售新作品幾乎都是立即售罄

但尼老師的“熱搜體質”不是所有創作者都具備的,我身邊99%的創作者都是賣力推廣自己但一無所獲的狀態。當沒有辦法讓自己擁有粉絲的情況下,“與自己的粉絲建立直接的聯繫”還重要嗎?

另一點是,很多人提到創作者經濟都會說:粉絲購買創作者的作品、粉絲訂閱創作者的頻道、粉絲給創作者打榜等等 在最理想的情況下,站在粉絲立場做的這些行爲都應該是不求回報的消費行爲,是人羣漏斗再次精篩一遍的結果,Web2世界中我們經常看到粉絲買幾百張偶像的唱片,但別忘了更多人還在聽盜版音樂。

當分母足夠大的時候,也許創作者真的能夠找到1000個死忠粉絲,但是我不認爲當前Web3環境能夠支撐如此多的創作者。大家可以看看熊市的時候我們行業纔有多少活躍的地址,其中又纔有多少人是“消費者”,當大部分人是慕“造福神話”之名而來時,推行創作者經濟簡直是天方夜譚。

沒有孰對孰錯之分,我們也都知道兩個力方向一致時這架馬車才跑得最快,因此我十分期待看到一個能在這個行業幫助創作者成長的項目,我也始終相信創造力是這個新時代最寶貴的財富。只是實現路徑還需要每一個從業者繼續探索。

前些天和朋友交流,得出兩個有趣的結論,在這裏一起分享給大家。 創作者工具的推陳出新,從Adobe到AI,似乎利好創作者,但也許對於腰部以下的創作者是毀滅性的打擊。想象一下,曾經梵高一幅畫畫10年,賣1000萬,現在一天畫10幅,每幅賣10u,當消費力只有10u的人要買畫,他會選擇梵高還是某某某?

另一個角度看,工具讓生產力提高,《哈利波特》中每個學院的故事都能展開講述,喜歡拉文克勞的讀者不必再硬着頭皮閱讀格蘭芬多和斯萊特林的愛恨情仇,圍繞拉文克勞的粉絲社區會更快速地建立。所以也許未來IP工廠、品牌集團的影響力會迎來爆發。

因此,我認爲我們需要達成共識的是,要想辦法提高消費力水平,對於Web3來說,就是需要“拉人進來”,這也是我們ManesLAB在做和現實世界結合(CutUp)、以及後續產品開發(暫時保密)的重要原因,我們希望豐富這個新世界。

我們相信Web3普及後一切都會不一樣,NFT的流動性、過度金融化可能都不再是問題,建立在50萬人基礎上和70億人基礎上的解決方案可能是天壤之別,別當“火雞科學家” 先讓Web3得到大規模採用,再嘗試“用精神去對抗物質”。

請大家對2023年的ManesLAB生態保持關注與期待,Peace y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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