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稅收的法律特徵有幾個區別於傳統金融工具的關鍵方面。在烏克蘭,儘管監管取得了進展,但該系統仍然存在缺陷,並在加密社區中引起爭議。

1. 稅率:

對於個人來說,加密貨幣收入的稅收爲24.5%(19.5%所得稅+5%軍費),相當於股票或存款等傳統金融資產收入的稅收​​​​

僅從事加密貨幣活動的法人實體繳納 5% 的稅。但是,如果加密活動只是公司活動的一部分,則適用 18% 的標準稅率。​​

2. 會計特點:與傳統資產不同,加密貨幣僅對資產購買和出售之間的差額徵稅。例如,如果您以 10,000 UAH 的價格購買代幣並以 11,000 UAH 的價格出售,則只需爲 1,000 UAH 的利潤納稅。但如何正確計算挖礦成本或交易費用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3. 國際背景:烏克蘭借鑑歐盟實踐,實施旨在保護投資者和防止欺詐的 MiCA 法規要素。還在討論的還有整合經合組織關於加密貨幣資產信息自動交換的標準,以避免逃稅。​​​​

4、問題與批評:

缺乏明確的收入控制和核查機制。國家實際上取決於納稅人的誠實。

與葡萄牙或新加坡等其他國家相比,高利率使得烏克蘭對加密貨幣投資者的競爭力較差。這可能會鼓勵他們將資產撤回“更友好”的管轄區​​​​。

這種情況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儘管所有嘗試都建立了“遊戲規則”,但加密貨幣本質上仍然處於政府的完全控制之外。事實證明,稅收制度看似存在,但其合規性更多是基於用戶的積極性而非真正的控制。

如果國家能夠在保護自身利益和吸引投資者之間達成妥協,那麼烏克蘭加密貨幣市場就可以成爲區域中心。到目前爲止,這更像是一場沒有王的國際象棋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