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破產兩年後,現已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已對幣安及其創始人趙長鵬提起訴訟,旨在從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追回近18億美元,該公司聲稱這筆款項是在回購股權交易中被詐騙轉移的。

FTX對幣安和CZ提起訴訟

在11月10日提出的投訴中,FTX破產財產聲稱FTX創始人山姆·銀行曼-弗里德以詐騙方式將“至少價值17.6億美元的加密貨幣”轉移給幣安及某些幣安高管,作為FTX回購幣安股權的協議的一部分。

訴訟聲稱幣安在2019年首次以超過一百萬BNB代幣獲得FTX的20%股權,這是一筆與現在被監禁的加密詐騙者銀行曼-弗里德的交易。次年,幣安高管獲得了西領域瑞爾姆服務公司(WRS)額外的18.4%股權——這是FTX創始人的美國加密實體的集團公司。

然而,根據訴訟,隨著FTX逐漸成為幣安的主要競爭對手,緊張局勢隨之加劇。到2021年中,雙方談判達成了一項交易,銀行曼-弗里德以FTX的FTX代幣(FTT)、BNB和幣安美元(BUSD)以17.6億美元回購股份。

根據申請,這筆交易存在詐騙,因為FTX的姐妹公司艾拉梅達研究已經破產,無法為此提供資金。原告提到前艾拉梅達首席執行官卡羅琳·艾利森的證詞,她表示艾拉梅達被迫使用了FTX客戶存款中的10億美元來資助回購交易。

CZ orchestrated a “Campaign to destroy” FTX

FTX財產進一步指控幣安的CZ發起了一場“摧毀FTX的運動”,並補充說幣安在2022年進行了“為期數月的協調FUD(恐懼、不確定性和懷疑)運動”。

原告聲稱CZ發佈了一系列“虛假、誤導和詐騙”的推文,作為“摧毀FTX並改善幣安市場地位的蓄意策略的一部分”。

“趙的虛假推文引發了FTX可預測的提款雪崩——這是趙知道會導致FTX崩潰的典型銀行擠兌,”投訴書中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CZ在2022年11月在當時的推特(現在的X)上發佈,透露幣安將開始清算其FTT持有量,這引發了FTT代幣的大規模市場拋售。

“在趙發送11月6日推文串的第一條推文時,幣安顯然已經在一次交易中賣出了大量的FTT,”訴訟聲稱。

銀行曼-弗里德在FTX崩潰後辭去了首席執行官職位,並於2024年3月被判定犯有七項詐騙、洗錢和陰謀罪。隨後,他被判處25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