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辯稱,二級市場的加密貨幣銷售不是證券交易。
動議針對證券交易委員會對AXS、FIL、ATOM、SAND和MANA等代幣的指控。
幣安的法律團隊已敦促法院駁回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案件,稱其存在缺陷。
幣安及其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已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修訂投訴提交駁回動議。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幣安通過銷售某些加密貨幣違反了證券法。在11月4日的動議中,幣安的律師辯稱,法院應駁回這些索賠,並表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案件存在缺陷。
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修訂投訴針對的代幣包括Axie Infinity Shards(AXS)、Filecoin(FIL)、Cosmos(ATOM)、The Sandbox(SAND)和Decentraland(MANA)。幣安的法律團隊辯稱,這些代幣的二級市場轉售不是證券交易。
此案件的焦點在於代幣是否作為“投資合約”的一部分進行銷售。幣安的律師辯稱,每筆交易應根據證券法單獨進行分析。法院已經指出,加密資產本身並不是證券。律師們表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新投訴未能遵循這一推理。
幣安辯護的一個關鍵論點是關於“盲目交易”。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幣安在幣安和幣安美國交易所銷售BNB代幣時,涉及的買家並不知道他們是直接從幣安控股購買代幣。幣安辯稱,這並不意味著這些交易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委員會在過去的案件中,如Ripple的XRP銷售,提出了類似的主張。今年7月,一名法官裁定某些XRP銷售並未違反證券法,因為買家無法判斷他們是從Ripple還是其他賣家那裡購買。
幣安和趙長鵬辯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立場沒有法律基礎,並要求法院駁回這些索賠。他們補充說,這些索賠不應再被允許修改。
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23年6月對幣安提起訴訟。這起案件目前已經持續了一年多。它代表了美國法律如何適用於加密貨幣的重要測試。指控稱幣安作為未註冊交易所、經紀商和結算機構運作。此外,他們還被指控對交易控制和未註冊的證券提供和銷售作出虛假陳述。
幣安和CZ尋求駁回證券交易委員會修訂投訴的帖子首次出現在CryptoTale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