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修訂控訴的駁回動議於11月4日提交。

  • 它聲稱證券交易委員會拒絕“闡明任何標準”,以確定哪些加密資產交易符合投資合約的條件。

代表Binance和前首席執行官趙昌鵬(“CZ”)的律師已再次試圖駁回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他們的訴訟。

週一,他們提交了一項駁回上個月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修訂控訴的動議。

他們的提交文件辯稱,修訂的控訴對早先的法院裁決“口頭上表示尊重”,該裁決認為加密資產本身並不是證券,但“拒絕接受該裁決的邏輯結論——即資產在首次由開發者分發後很久的二級市場轉售並不是‘證券’交易。”

“相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修訂控訴仍然堅持幾乎所有涉及加密資產的交易——包括代幣的盲目二級市場轉售——都是證券交易,因為某些買家可能希望資產增值,”它表示。

它還抨擊證券交易委員會在虛擬資產方面缺乏規範的清晰性。“證券交易委員會仍然拒絕為法院、訴訟方或市場參與者闡明任何標準,以知道哪些加密資產交易符合投資合約,哪些不符合,”它表示。

“而且證券交易委員會繼續隨意選擇贏家和輸家,最近在沒有解釋的情況下放棄了其聲稱與以太坊相關的交易——這是僅次於比特幣的第二大加密資產——是投資合約的說法。”

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23年6月對趙和三家公司提起訴訟,這些公司包括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BAM Trading Services和Binance Holdings。此案與司法部對趙和Binance Holdings提出的刑事指控無關。

在2023年11月,Binance承認涉及反洗錢、未經許可的資金傳輸和制裁違規行為。Binance被罰款43億美元,而趙在美國監禁了四個月,隨後獲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對其他幾家加密貨幣公司提起了案件,上週該監管機構向遊戲公司Immutable發出了Wells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