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道,代表幣安和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的律師週一提出了動議,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上個月提交的修改後的申訴。強調即使一些買家希望加密資產增值,這並不意味着所有涉及加密資產的交易都應被視爲證券交易。文件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確定哪些加密資產交易符合投資合同資格時拒絕闡明任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