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政府已提議對巴基斯坦國家銀行(SBP)法進行修訂,以承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s)為法定貨幣。這些變更將授權中央銀行發行、監管和管理數字貨幣,無論是數字形式還是實體形式。修訂案擴展了第24條,以包括數字發行,與傳統銀行鈔票並列,並將數字貨幣定義為「根據第24條由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貨幣,根據第25條作為法定貨幣」。第24條賦予SBP發行貨幣的權力,第25條則將其指定為法定貨幣。
為了阻止未經授權的發行,修訂案引入了罰款,金額為任何非法數字貨幣價值的兩倍。此外,該提案取消了對雙重國籍人士在巴基斯坦國家銀行(SBP)擔任高級職位的限制,推翻了根據202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指導下建立的規則。修訂案還擴大了董事會的權力,以批准重大財務報告,並通過更新董事會主席和非執行董事的會議規範來簡化治理。